索引号 3212000038/2024-350494 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市数据局 发文日期 2024-04-02
文号 时效
关于印发《加快数据赋能 推进政务服务“三个免于提交”工作方案》的通知
  • 信息来源:市数据局
  • 发布日期:2024-04-02 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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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各有关部门(单位)、各市(区)协调办:

为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实现办事材料最简化、办事成本最小化,最大限度利企便民,市协调办制定了《加快数据赋能 推进政务服务“三个免于提交”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泰州市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

“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

2024年4月2日

加快数据赋能 推进政务服务“三个免于提交”工作方案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 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明确要求:深化电子证照数据共享应用,推动电子证照跨地区跨部门互通互认和扩大应用领域,原则上政府部门核发的材料免于提交、能够通过数据共享核验的事项免于提交证明材料、能够提供电子证照的免于提交实体证照(以下简称“三个免于提交”)。为落实以上要求,加快数据赋能,进一步减材料、减环节,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便利化,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化电子证照、材料数据归集和应用,通过在线无感调用、电子亮证、共享核验等方式,实现“三个免于提交”,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政务服务。2024年6月底前,梳理公布免于提交的证照材料清单,市本级及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政务服务率先实现“三个免于提交”;2024年底前,全市政务服务基本实现政府部门核发的材料免于提交、能够通过数据共享核验的事项免于提交证明材料、能够提供电子证照的免于提交实体证照,企业和群众办事便捷度、体验感显著提升。

二、重点任务

(一)调研摸底政务服务申请材料共享需求。各部门围绕本部门实施的服务事项清单,对照“三个免于提交”的要求,梳理办事指南中有哪些申请材料可以免于提交、通过何种方式免于提交。在此基础上,各部门填报《政务服务“三个免于提交”共享材料需求调查表》。市行政审批局汇总并与各部门确认后,形成《政务服务共享材料需求清单》。

(二)夯实电子证照材料基础数据库。按照“共享为常态,不共享为例外”的原则,梳理各部门核发和出具的证照、证明等材料,与《政务服务共享材料需求清单》进行供需双向匹配,编制形成《泰州市政务服务“三个免于提交”电子材料目录》,确定电子证照材料分类规则、生成规范、使用标准等要素,并实行动态管理。凡列入目录的材料,各部门应当主动实时推送至电子证照材料基础数据库。

(三)建设“三个免于提交”综合信息平台。依托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市公共数据平台和电子证照材料基础数据库,建设“三个免于提交”综合信息平台,为企业和群众以及业务部门提供电子证照材料共享和数据核验服务。线上PC端、移动端和自助端设立“三个免于提交专区”,申请人可自行调用证照(材料)、申请开具证明,无需上传相关材料。线下窗口端按需配备“苏服码”扫码设备,接入“三个免于提交”综合信息平台。同时保留实体证照材料线下提交方式,供企业和群众自愿选择,满足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办事需要。

(四)建立“三个免于提交”运行机制。在“三个免于提交”综合信息平台调取的电子证照材料、数据核验结果文档,与纸质证照、纸质文档具有同等证明效力,各地各部门在政务服务过程中必须予以认可。企业和群众办事过程中需要申请材料免提交时,业务系统首先调用现有电子证照材料基础数据库,若基础数据库无所需数据,则通过“三个免于提交”综合信息平台向相关业务部门发出数据核验申请。各部门应及时响应数据核验申请,明确2名业务骨干(AB岗)为工作联络员,负责接收和办理“三个免于提交”平台数据核验事项。

(五)提升电子证照申领使用便利度。积极探索利用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不断提升电子证照应用智能化水平。以身份证、营业执照等为信任源点,全面关联企业和群众各类常用电子证照相关信息,推动电子证照一体化、便利化利用。推行企业办事“一照通行”,通过营业执照关联各类许可信息,企业仅凭营业执照即可办理部分高频政务服务事项。

三、实施计划

(一)调研部署阶段(2024年2月—4月)

调研我市政务服务现状,学习考察外地相关经验做法,制定工作方案,征求各部门意见后下发。开展政务服务申请材料共享需求摸底调查,形成《政务服务共享材料需求清单》。召开全市政务服务“三个免于提交”工作部署推进会。在条件成熟的部分窗口开展“三个免于提交”业务试点。

(二)集中攻坚阶段(2024年5月—6月)

完成“三个免于提交”综合信息平台及线上PC端、移动端和自助端入口建设。市政务服务大厅完成窗口“苏服码”扫码设备安装,设立“电子材料服务台”。编制《泰州市政务服务“三个免于提交”电子材料目录》,修订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在线上线下服务渠道同源发布、同步更新。市本级、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政务服务中心先行实施“三个免于提交”,初步建成“三个免于提交”政务服务大厅。

(三)推广提升阶段(2024年7月—12月)

在各市(区)全面推广政务服务“三个免于提交”,根据电子证照、材料数据支撑能力,滚动更新《泰州市政务服务“三个免于提交”电子材料目录》,2024年底全市基本实现“三个免于提交”,企业和群众办事便捷度、体验感显著提升。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成立专班。在市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领导下,市行政审批局牵头,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市行政审批局成立由分管负责人牵头抓总、相关处室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参加的工作专班。医药高新区(高港区)行政审批局同步配备相应人员,参加工作专班。

(二)落实责任、确保安全。筑牢信息安全屏障,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分类分级授权账号管理,落实工作人员信息管理安全责任;实施免证事项与关联电子证照的严格匹配,做到按需取证;线上的数据调用、线下的扫码亮证均须经过申请人实人认证或者用户授权,确保数据安全。

(三)扩大宣传、拓展应用。依托各类媒体以及政务服务大厅广泛宣传“三个免于提交”,深度挖掘典型案例、总结应用成效,扩大社会知晓度,引导企业和群众积极参与。建立健全“三个免于提交”常态化业务培训交流机制,确保工作人员熟练掌握政策口径及操作流程。政务服务大厅导办人员、窗口人员主动引导和帮助办事人申请“苏服码”,辅导电子材料调取使用操作。

(四)加强督查、定期通报。各部门要按照工作方案,制定本部门本单位的具体实施方案,认真贯彻落实。市行政审批局定期通报各部门(单位)“三个免于提交”工作和推进落实情况,纳入政务服务工作季度和年度考核测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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