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41698/2018-12183 分类 部门文件 其他 通知
发布机构 市行政审批局 发文日期 2018-09-26
文号 泰行审发〔2018〕33号 时效
关于明确企业开办(内资公司制企业)
所需材料的通知
  • 信息来源:市行政审批局
  • 发布日期:2018-09-26 15:06
  • 浏览次数:

各市(区)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为进一步提高企业开办的规范化和便利化, 规范全市企业开办的办事流程,现将《企业开办(内资公司制企业)所需材料清单》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泰州市行政审批局

2018年9月26日


企业开办(内资公司制企业)所需材料清单

环节一、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发放《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企业网上名称自主查询,不需申请材料。

环节二、企业注册登记,发放营业执照

提交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4、股东、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经理、委托代理人、联络员、财务人员身份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及经理的任职文件;

6、住所使用证明。

环节三、办理公章刻制备案,刻制企业公章

提交材料:无。

查验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2、营业执照正本原件。

环节四、在商业银行提出开户申请,办理人民银行开户许可证(因我市为取消开户许可证核准试点地区,本环节表述为“在商业银行提出开户申请,办理对公结算账户开户面签”)

提交材料:无。

查验材料:

1、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公章、财务章、法定代表人印鉴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环节五、税务部门定税种、补录信息、

采取省国税局“网上税务局“办理

提交材料:无

环节六、在国税部门领购发票资格

采取省国税局“网上税务局“办理。

提交材料:无

备注:(以上环节出自省编办《企业开办评价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