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单”涉密政府采购项目招标成功
  • 信息来源:政府采购科
  • 发布日期:2020-08-12 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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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4日,受泰州市某机关单位委托,我中心政府采购科组织招标的某涉密政府采购项目成功交易。这是财政部、国家保密局发布《涉密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9〕39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以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法受理并顺利完成的首个涉密政府采购项目。

为圆满完成此次“首单”交易,我中心政府采购科三措并举,务求对外高度保密,对内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规范,以交易各方的满意度为唯一标准,以提升营商环境为最高目标,努力实现政府采购项目交易的高质量发展。

一是健全制度,有据可依。自《暂行办法》出台以来,我中心政府采购科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涉密政府采购相关管理规定,积极探索和研究具体操作细则。专门成立涉密政府采购小组,研究和制定《涉密政府采购操作规范》,细化具体招标工作要求,确保涉密政府采购活动规范、安全、有序。

二是高度重视,加强合作。自接到涉密采购项目的第一时间,及时召集涉密项目小组成员进行深入交流和沟通,了解项目、分析实施现状,统一工作部署,相关业务人员签订《保密协议》等。同时,紧急购置保密要求的相关设备,安排专人负责与采购人对接,细化需求,周全服务,有效推进涉密项目的顺利开展。

三是规范管理,严格保密。规范内控管理,增强采购人、项目负责人的风险防控意识,落实保密责任。确保涉密政府采购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本中心的操作规范执行,遵循有关保密要求,涉密采购项目均使用专用涉密设备(计算机、打印或传真机、移动存储载体等),一律不准连接互联网,确保从委托受理、项目对接、编制采购文件、组织开(评)标,到档案移交均全程实行保密操作。

在整个交易过程中,项目经办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把控交易的所有环节,获得主管部门及采购各方当事人的认可。项目完成后,政府采购科对采购全流程进行认真总结,进一步完善内控管理制度,优化采购流程,提高服务效率,努力提升全市政府采购的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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