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分期缴纳纾企困 柔性执法暖人心
- 信息来源:泰兴市数据局
- 发布日期:2025-08-20 15:43
- 浏览次数:
近日,泰兴某公司因违反《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被予以警告、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该公司向执法部门出具申请,自述其受经济大环境影响,营业额入不敷出,一直处于亏损状态,短期内难以一次性缴清全部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当事人申请和行政机关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基于市场大背景,并结合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当事人积极配合处理和调查,经综合研究后同意其分四期缴纳罚款。
执法人员在遵循“以人为本”的柔性执法理念同意分期申请后,坚持做好执法工作的“后半篇文章”。承办人员认真负责分期缴纳罚款的管理,除每月跟踪罚款缴纳进度外,多次提醒当事人逾期未缴纳罚款的,将依法进行催告并在规定期限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目前当事人已自觉缴纳最后一期罚款,此案顺利结案。
通过前期“柔处理”+后期“严执行”,使当事人能够更加自觉地履行罚款义务,分期缴纳罚款不仅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和权威,也助力企业在依法经营轨道上走得更好更远。下一步,泰兴市将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机制,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和服务质量,在执法中彰显服务担当,护航经济行稳致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