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陵:优化节能审查 赋能项目建设
- 信息来源:海陵区行政审批局
- 发布日期:2023-04-06 1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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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审批服务效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海陵区在严格执行国家、省、市节能有关政策基础上,多措并举推进节能审查各项工作,在收到第三方节能评审机构出具的节能评审意见后,当天进行批复,实现项目节能审查快速准入。
一是明确审查范围。对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在1000-5000吨标准煤或年电力消费量500万千瓦时及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按规定进行节能审查。限额以下的项目,实行告知承诺制,只需要填写《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承诺表》,即可实现准入。
二是优化审管流程。区行政审批局与区发改委、区工信局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在项目节能审查正式开展前,按照区能源消费总量、强度控制指标情况进行能耗双控节能会商,将会商的情况及时告知企业,避免企业在项目不满足能耗双控指标要求的情况下多跑“冤枉”路、多花“无效”钱。
三是提前介入服务。在项目立项时,就针对项目的特点,提前梳理材料清单,一次性告知企业下阶段节能审查需要准备的材料,针对企业存在的难点疑点问题,积极帮助分析研判,合理规划个性化办理流程,同时安排专人专班明确各环节办理时限,点对点解决问题。
下一步,区行政审批局将持续提升审批服务效能,加强与能耗双控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依法依规高效办理各类节能审查手续,做好能耗要素保障,让项目加速开工建设,为推进海陵高质量发展贡献审批服务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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