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不再收取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
  • 信息来源:兴化市行政审批局
  • 发布日期:2023-03-17 0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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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8日,泰州市行政审批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取消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等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自2023年3月15日起,泰州市政府投资项目不再收取投标保证金。

《通知》不仅取消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还鼓励取消政府投资项目以外的依法必招项目和非依法必招项目投标保证金,鼓励招标人对信用良好的企业,给予减免履约保证金的优惠待遇;同时还规定招标人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招标文件和合同中明确约定收退的具体方式和期限,及时退还履约保证金,不得非法扣押、拖欠、侵占、挪用。

取消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是优化营商环境的一项重要举措,简化了交易流程,省去企业投标前交纳保证金、中标后办理退还保证金等业务环节,降低了招投标参与门槛和投标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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