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试点个体工商户强制退出改革
  • 信息来源:泰兴市行政审批局
  • 发布日期:2023-11-10 1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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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泰兴市首批拟被强制退出个体工商户名单开始公示,777户连续两年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苏)”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且营业执照依法被撤销或吊销的个体工商户被纳入拟强制退出范围,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将被强制退出。这意味着泰兴市个体工商户强制退出试点工作正式启动。

自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文下达《关于同意开展个体工商户强制退出改革试点的批复》,泰兴市为泰州市唯一获批试点市。个体工商户强制退出制度即个体工商户发生应申请注销的特定情形,不申请注销,登记机关依据法定职责注销个体工商的具体行政行为。

目前,泰兴市共有市场主体17.1716万户,其中个体工商户12.9254万户,占全市市场主体总量75.27%。个体工商户数量多、活力足,是稳增长稳就业的底气所在,也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韧性所在。相较企业,个体工商户因其登记材料简便、税负较轻、经营者文化程度差异大以及承担无限责任等原因,经营者办照的随意性更大,注销的积极性更低。因个体工商户不履行注销义务,导致一些无实际经营活动又未注销的个体工商户长期处于“休眠”状态,无法自然退出市场。如任由这些“休眠”个体工商户数量增长,不但会挤占社会资源,造成有限的行政资源浪费,更会直接导致市场主体统计数据“失真”,给监管和服务增加了难度。长此以往会导致劣币驱逐良币的情况频繁发生,不利于市场活力的激发。

作为开展个体工商户强制退出改革试点之一,泰兴市建立完善部门联动的个体工商户强制退出工作机制,联合税务、乡镇街道(园区)确定清理目标、范围和重点,明确告知、立案、核查、审批、听证、注销公告、数据录入等工作环节的时间节点,做到清退程序法定化。

同时审慎对待个体工商户强制退出工作,进一步加强资料核实,除对符合依职权注销情形的个体户实施强制注销外,对于部分仍在经营但尚未履行年报义务的个体工商户进行“唤醒”,对于有主动注销意愿的个体户,则引导其办理注销手续。

下一步,泰兴市将健全以强制退出为惩戒手段的新型监管机制,完善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提升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激发市场主体竞争活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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