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来源:市行政审批局
- 发布日期:2023-03-14 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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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扣《江苏省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中共泰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泰州市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二十条》等文件要求,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为核心,扎实推进我局法治政府建设,为全市行政审批和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现将我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1.突出政治引领,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首要政治任务,建立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机关党支部学法制度,作为“规定动作”常抓不懈,认真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通过专题党课、法律讲堂、法治大讲堂等形式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以之武装思想、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不断推进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见效。
2.强化简政放权,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一是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将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公布泰州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截至目前,全市共认领414个行政许可事项。二是优化事项办理流程。推动简易事项当场办理、即时办结,简事情形下营业执照等6种材料可免于提供,走快办程序审批时间可比承诺时间压减2/3。三是政务服务体系标准化。加强四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持续推动资源向一线倾斜、事项向一线下沉、服务向一线集聚,打造“1+6+86+1627”政务服务矩阵,全力打造“15分钟政务服务圈”。四是创新实施热线系列改革。全省率先完成地方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归并任务,受到国办《“放管服”改革简报》专题推介,今年初,全省政务热线工作会议在泰召开。五是加强公共资源交易标准化。紧盯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开标评标、异议投诉等重点环节,常态化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运用大数据建立串通投标风险监测模型,加强招投标领域风险监测预警,为行政处罚和案件侦办提供技术支撑。六是降低市场准入门槛。不断拓宽“一照多址”适用范围,获批“一照多址”改革省级试点,截至目前,全市已有146家企业进行“一照多址”登记,省内率先实现首个地级市境内跨市(区)迁移“一地办”“一次办”,今年以来完成迁移企业达1356家;全省率先发布首个企业开办团体标准《企业开办专区服务规范》,企业开办常态化0.5天办结。七是畅通主体退出渠道。拓宽简易注销范围,对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偿完结的市场主体,指导实施简易注销,提高市场主体退出效率。支持歇业登记。因疫情影响经营困难的市场主体,可以自主决定办理最长3年的歇业备案登记,市场主体可根据自身调整情况随时恢复营业。
3.聚焦群众期盼,推进政务服务规范化。一是规范中介服务。清理规范并动态调整中介事项清单,将原有74个中介服务事项减少至63个,确保中介事项应进必进,“清单之外无中介”;持续推动中介服务机构“零门槛、零限制”进驻网上中介超市,目前已有312家中介服务机构入驻网上中介超市。二是规范“一门”办事服务。认真落实审批服务“一门”改革要求,结合市委、市政府全力扶持医药高新区发展的决策部署,将市级政务服务中心南迁至医药高新区。积极协调部门(单位)进驻新大厅,全力推进“进一门办成所有事”。目前新政务服务中心已正式启用,进驻新政务服务大厅的部门(单位)合计61个,其中市本级部门(单位)46个、医药高新区(高港区)部门(单位)15个,窗口进驻人员约500人。政务服务事项基本实现“应进必进”,市级相关部门涉及产业项目审批的处室整建制入驻,市区两级进驻政务服务事项合计1942项。三是规范网上办事服务。先后制定《电子证照管理办法》《公共数据有序共享实施方案》等文件,完善江苏政务服务网泰州旗舰店设置,对外提供三大功能模块共33类服务事项,统筹发布46家部门6330项行政权力事项、605项公共服务事项、5万余条实施清单。
4.聚焦改革和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便利化。一是深化“一件事”改革。在国家和省级“一件事”改革任务的基础上,自我加压、主动作为,印发了《泰州市深化“一件事”改革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实施方案》,今年重点推进50个“一件事”改革。搭建了界面友好、体验度舒适、智能化程度高、全省领先的“一件事”集成服务智慧平台。50项“一件事”改革平均涉及行政审批(备案)项目5个,改革后审批时限压缩60%以上,审批环节减少80%以上,今年全市“一件事”办件量超过35万件。二是推行行政审批超时默认制改革。起草制定了《泰州市行政审批超时默认制试点(亿元以上产业项目)工作方案》,通过建立倒逼机制,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效果导向,进一步精简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三是搭建“中标贷”金融服务平台。市行政审批局拓展延伸“金融创新”服务思维,主动与行业主管部门、财政部门、金融监管部门、金融机构等部门协调对接,探寻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的路径和方法。搭建了“中标贷金融服务平台”,精准“输血”中小微企业。“中标贷”金融服务平台9月2日正式在市中心及其4个分中心统一全面上线。目前,已有13家建筑企业通过平台成功融资3.26亿元,另有多家企业已与银行达成融资意向。预计3年内,可为建筑企业提供超200亿元规模的融资支持,覆盖70%左右中小微企业中标单位。四是优化重大项目服务。探索开发应用“重大产业项目审批掌上督系统”,实时掌握项目报批进展,开发上线泰州市电水气网联合报装审批系统,大幅提升电水气网报装效率,着力推动工业项目审批从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到竣工验收4个阶段、30多个环节统一受理,35个工作日内全部办结。
5.落实“三项制度”,推进行政审批规范化建设。根据我局印发的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有关文件要求,严格执行重大行政许可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按规定对外出现场勘察等执法行为全程录音录像,严格执行执法“双公示”制度,所有审批信息第一时间在“双公示”网站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开展依申请信息公开答复。截至今年12月1日,共办理依申请信息公开答复15起,并按时答复申请人。
6.坚持依法行政,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常态化开展案卷评查,全年共组织评查4次,通过自查、交叉检查和复核等多层评查,组织专门会议反馈案卷评查结果。同时组织行政审批系统半年度案卷评查总结成绩与不足,提出改进措施,提升了依法行政能力和执法办案水平,为行政审批行为的监督提供了保障。
7.营造良好氛围,加强普法宣传教育。一是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宣传教育工作;二是按照市法宣办《关于开展泰州市第二届“民法典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泰法宣办〔2022〕5号)的要求,在政务大厅电子屏滚动宣传民法典,在局微信公众号开设专栏进行民法典微视频展播,并组织普法宣传队来到姜堰区张甸镇丁高村开展“民法典下乡”主题宣传活动;三是按照年度普法计划,6月、12月联合市委党校和市史志办举办了两期法治大讲堂。四是在“12.4”宪法宣传日在微信公众号上推送宪法宣传视频及信息,组织全员参加“百万党员学宪法学党章考法律”活动及宪法宣传周法治宣传答题活动。
二、主要责任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调整充实法治政府建设领导机构,细化领导小组成员分工,明确各成员职责。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各处(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层层落实法治建设工作责任,制定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定期听取有关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有计划、有步骤地部署和督查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研究解决本部门法治建设重大问题。
2.领导带头学法。在《2022年泰州市行政审批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中,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列为重点学习内容,按照“五个一”的要求,制定局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推动学法落实。有效利用信息平台开展学习,用好《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学习强国”等平台,局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开展在线学习、在线测试,推进全局干部职工集体学法、集体用法。
3.加强依法决策和管理。认真落实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和重大事项风险评估工作。凡是重要决策、重大项目,特别是作出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等事项,事前法律咨询,深入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后,再通过局党组集体研究决定,方可执行。与江苏圣典(泰州)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合同,选聘2名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制定出台《泰州市行政审批局公职律师制度》,成立行政审批系统公职律师工作室,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职责作用,力求决策科学正确,不断提升法治社会治理能力。坚持依法依规办理行政许可,2022年无一起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4.落实年度报告。定期召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会,研究汇报实际工作并布置重点任务,不断推进我局法治建设工作开展得扎实有效。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1.法治观念有待提升。对依法治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理论研究不够,机关干部职工推进依法治理的能力和水平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2.“放管服”改革仍需深化。改革推进不平衡问题依然存在,系统整体合力还需要加强;企业群众便利化、多样化、智能化的服务需求还没有得到充分满足。
3.法治宣传还需加强。法治宣传形式单一,普法的针对性、实效性不强,高质量的普法宣传措施和形式较少。“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需更创新举措。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局将根据上级部门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各项部署和要求,全面落实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为推进行政审批各项工作更快更好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1.坚持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认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和深远影响,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神实质,结合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通过专题学习、专门研讨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抓好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法治宣传教育,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以解决问题的实际成效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的工作举措。
2.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通过“一套机制、一支队伍、一个平台、一条专线”做优做实项目审批“前延”服务,合力推进“拿地即开工”“一证办理”等“工改”领域重点提升举措,充分保障项目审批“全程畅行”;加强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着力固化企业开办半日办结做法,深化“一次身份验证、一表填报申请,部门信息共享、业务并行办结”服务机制,推进开办企业“全程不见面、材料免提交”;一体化推进“跨省通办”“省内通办”“通城通办”,持续丰富法人和个人全生命周期“标准化+一件事”场景,加快推进政务服务移动端应用,打造“跨域办”“集成办”“掌上办”等多样便利服务体验;在全市涉企经营领域推行行政审批超时默认制,再造审批流程、加快审批提速,着力解决“隐性审批”、“体外循环”等影响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
3.落实普法责任。有针对性地加强与履职相关的法律知识学习与普及,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举办法律讲堂、法治大讲堂、以案释法专题讲座等,提高党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行政审批事业发展的意识和能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廉洁务实的政务服务队伍。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利用宪法宣传日、民法典宣传月、国家安全日等有利契机,利用局网站、微信公众号、政务电子大屏等相关平台,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创新宣传,营造良好法治宣传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