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首单政府采购电子履约保函业务落地
  • 信息来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发布日期:2024-09-25 1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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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开具了首张集中采购电子履约保函。这是中心为贯彻落实《关于在全省政府采购领域推行电子履约保函(保险)的通知》(苏财购〔2023〕150号)文件要求,深化“互联网+”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又一创新举措,标志着我市政府集中采购信息化改革发展迈上了新的台阶。

作为传统履约保证金的创新管理方式,电子履约保函具有高效、快捷、保密、安全、防伪、不可篡改和不可抵赖性等特点,中标供应商只需缴纳保函手续费,即可实现以小额费用替代大额保证金,变“费”为“保”。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积极推广电子保函(保险)业务,主动协调采购人、供应商推进电子保函开具,引导采购人不得差别对待使用电子保函(保险)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不得以指定、授意、暗示等方式,干预供应商自主选择开具电子保函的金融机构。

电子保函的应用通过借助先进的信息技术,能够对保函的申请、审核、开具和使用进行全程监控,确保保函的真实性和有效性,有效防范了采购过程中的风险。不仅提高了采购效率,加强了风险防控,还进一步减轻了企业资金压力,有效盘活了企业资产,优化了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下一步,我中心将以正式文件的形式来规范和引导,具体包含采购文件中关于电子保函信息、理赔信息和开具发票的办理查询程序,以及有效期的规范表述,进一步完善电子保函的应用和管理,为政府采购各方主体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推动我市政府采购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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