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第1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 信息来源:市行政审批局资质管理处
  • 发布日期:2023-01-31 16:36
  •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48号)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部令第54号)等法规以及有关文件规定,现将我市2023年第1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核意见予以公示。

 公示期内,申报企业若对审核意见有异议或需补正说明的,请将陈述材料通过江苏省房地产行政许可综合服务系统上传,逾期不予受理。在疫情防控期间,其他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对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以通过电话反映,并留下真实姓名以及联系方式,也可通过信件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签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

 第1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核意见公示时间:2023年1月31日至2023年2月5日。

 

 

泰州市行政审批局

二〇二三年一月三十一日

 

 

 


审查下列3家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材料

 



序号

企业名称

申报资质类型

审核意见

1

兴化市东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泰州市兴化市)

贰级

2023-01-31)

不符合

2

兴化市城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泰州市兴化市)

贰级

2023-01-31)

不符合

3

泰州苏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泰州市兴化市)

贰级(变更:法定代表人)

2023-01-31)

不符合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