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第1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 信息来源:市行政审批局资质管理处
- 发布日期:2023-01-31 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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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48号)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部令第54号)等法规以及有关文件规定,现将我市2023年第1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核意见予以公示。
公示期内,申报企业若对审核意见有异议或需补正说明的,请将陈述材料通过江苏省房地产行政许可综合服务系统上传,逾期不予受理。在疫情防控期间,其他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对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以通过电话反映,并留下真实姓名以及联系方式,也可通过信件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签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
第1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核意见公示时间:2023年1月31日至2023年2月5日。
泰州市行政审批局
二〇二三年一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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