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泰州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准第17批审查结果的公告
- 信息来源:资质管理处
- 发布日期:2021-06-11 1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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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48号)、《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77号)等法律法规以及我省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将近期4家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请材料的审查结果予以公布。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泰州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或在六个月内依法直接向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特此公告。
泰州市行政审批局
2021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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