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48号)、《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77号)等法律法规以及我省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将近期3家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请材料的审查结果予以公布。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泰州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或在六个月内依法直接向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特此公告。 泰州市行政审批局 2021年4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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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企业名称 | 申报资质类型 | 核准结果 | 1 | 泰州开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暂定叁级延期一年 | 符合 | 2 | 靖江市东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核准暂定叁级 | 符合 | 3 | 泰州凯盛置业有限公司 | 暂定叁级延期一年(变更:企业经济类型) | 不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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